
今年3月10日,盐城市物价局出台了《关于在全市统一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为确保通知落到实处,自3月27日起,县物价局对县城区内2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的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,要求统一使用规范后的《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因素和收费公示表》和《商品房价目表》,并就如何填写进行手把手指导,促使商品房经营者把明码标价落到实处,杜绝商品房销售中标价混乱、信息不透明、价格欺诈等问题的发生。
针对以前商品房销售未标示户型、套内建筑面积、公摊建筑面积、交付使用时间等问题,该局将不定期对在售楼盘标价行为进行指导和检查,加大房地产价格监管力度,维护公开、公正、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,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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